关于开展2015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次数:315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4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13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迎评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绩效考评范围

校内二级单位;二级学院以实验(训)室为重点。

二、绩效考评内容

为突出重点、便于操作,结合本次资产迎评的有关要求,资产处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简化,详见附件《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记分表》。

三、绩效考评组织

1、本次绩效考评实行各二级单位自评、学校考核。

2、二级单位自评:由各二级单位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见附件)中所列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记分(结合2015年各部门资产自查及学校抽查反馈情况),简要写出自评报告(加盖部门公章), 自评报告应对照指标内涵逐条叙述。绩效自评报告和考评记分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2016429日(周五)前交资产管理处。

3、学校考评: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教务处、质控部等相关部门实施考评,采用查阅基础资料和自评报告、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记分。

四、其他

1、根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要求,各二级部门应以本次绩效考核为契机,对照指标认真梳理,及时查漏补缺。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使用台账、资产账册、入库单、处置单等基础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力求完整规范。

2、资产处将加强调研,逐步完善校内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多角色赋分考评,使考评结果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并在条件建设、使用过程中引入绩效导向机制。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