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期中学生座谈会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339

各教学业务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质量,进一步了解教学、管理的效果,请各教学业务部门在第1112周安排召开期中学生座谈会,原则上要求每个班级至少4名学生代表参加(班长、学习委员为当然代表)。

各教学业务部门应于座谈会结束一周内,将相关材料(记录复印件、座谈会总结、部门处理反馈情况等)报质控部。

请各教学业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好学生座谈会,并根据学生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质量监督与控制部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