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社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31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72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1.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

2016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2016年立项项目

序号

课题

部门

主持人

1

基于案例推理的江苏中小微旅行社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外语与旅游学院

梁峰

2

汉日话语标记的语用化研究-以连词为中心

外语与旅游学院

刘金凤

3

新常态背景下高职专利成果转化绩效提升策略研究——基于无锡市高职院校的实证分析

科技产业处

梅华斌

4

无锡传统建筑中吉祥文化的传承与再生研究

艺术与设计学院

沈科进

5

现代大学制度视域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党办、校办

孙杰

6

技术本科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以江苏省为例

研究中心

刘法虎

7

立德树人在高职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中的地位、内涵及实施路径研究

思政部

赵后起

8

互联网+零售企业客户体验创新研究——基于全渠道模式视角

管理学院

衣鹁

9

江苏省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与行为转化路径研究

财经学院

路晓丽

10

“微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研究

思政部

邬宗明

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中辅导员主体角色定位与实现机制研究

机械学院

徐海楠

12

大学生国防教育中的辅导员角色担当研究

控制学院

花树洋

13

教育生态视域下的英语教学设计研究

外旅学院

李骥云

2.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年度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

二、结项工作安排

1.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2015、2014年立项未结项项目

序号

课题

部门

主持人

立项时间

1

新常态下江苏小微企业集群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财经学院

蒋宏成

2015

2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研究

财经学院

赵爽

2015

3

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路径创新研究

财经学院

余臻蔚

2015

4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苏南乡村旅游产业升级战略研究

外旅学院

李娟梅

2015

5

高校辅导员话语权的本质与提升研究

外旅学院

赵癸萍

2015

6

当代电影叙事形式的空间转向研究

艺设学院

王思梦

2015

7

社会共治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与政策选择——基于江苏省无锡市的实证调研

思政部

崔香芬

2015

8

基于文化认同视域下的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研究

思政部

宋绍成

2015

9

中华传统“诗教”融入高职德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学生处

胡艳兰

2015

10

诚信价值观社会认同教育的传统资源及其现代性转化研究

科产处

郝琦

2015

11

高职院校图书馆科研服务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

图书馆

陆丹晨

2015

12

将廉洁教育纳入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建设研

机械学院

张静

2014

13

20世纪美国黑人戏剧思潮的流变研究

外旅学院

陈洪江

2014

2.结项材料的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结项报告书》),同时报送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3位专家,其中校外2位)鉴定通过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后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项目进行清理:

12013年及以前立项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

2)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

3)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4)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对上述项目将视情况作出暂停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被撤项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对暂达不到结项要求且不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提出延期结项申请,交科产处。

三、材料上交

1.年度检查项目上交材料

《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1份);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正确标注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份。

2.结项上交材料

《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和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导出的.xml格式数据、《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结项项目一览表》(附件6)的电子版;

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

3.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21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琦                       地点:综合楼903

邮箱:haoq@wxit.edu.cn              QQ8787729

电话:内线 8871                    外线:81838871

 

科技产业处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