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技术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579

各教学部门:

为提升教师技术技能水平,提高教师双师素质,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省优质校建设任务要求,服务于学校“双师四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师素质结构,学校决定开展教师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教师发展学院牵头,会同继续教育学院和各教学部门组织教师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无企业工作经历的博士

2、未取得过本专业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或未主持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技能竞赛获奖的教师;

3有意向提升技术技能水平的教师(含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满足以上任意一条者均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1、由各教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要求、技术技能发展要求,确定本部门内教师的培训内容,并上报培训清单。

2、培训内容可以是各职业技能工种的培训鉴定,也可以是行业技术资格证书培训等。

三、培训工作进度安排

1、5月11日前,各教学院部组织发动,排查本部门未达双师素质要求的教师,明确培训对象与内容,上交各教学院部培训清单(附件1);

2、5月30日前,教师发展学院完成对培训清单的梳理,并发布培训计划;

3、6月-12月期间,教师发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各教学院部三方共同组织完成培训工作。

四、培训经费

1、各教学院部有项目支持的,费用可视情况从项目中支出(如省品牌、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中均有师资队伍建设经费)

2、未有项目支持的,根据各培训内容与经费情况有计划地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

五、培训考核

1、参加培训的人员接受部门和学校双方的考核,计入个人的继续教育学习档案;

2、未通过考核的,所发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说明

1、职业技能工种(技师及以上)相关信息可参看《2018年社会化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全市统一鉴定公告》(附件2)

2、若教师从事的专业方向与提供的鉴定工种不符合的,可参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附件3),选择与专业相符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或者由教学部门确定与本学科专业契合度高、社会认可度高、行业和企业权威的认证证书(中级及以上)。

请各教学院部积极落实好相关培训报名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培训清单书面和电子稿请5月11日前交至教师发展学院。

联系人:黄可望 

电话:8865;邮箱:401909607@qq.com

附件1  教学部门教师部门培训清单

附件2  2018年社会化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全市统一鉴定公告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教师发展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4日


附件1-教学部门教师培训清单.docx

附件2-2018年社会化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全市统一鉴定公告.docx

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201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