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9-01-21浏览次数:745

各院系、各部门: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各部门、各学院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进行申报。现将《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及相关资料(附件)转发于你们,请督促提醒申报者认真细致地阅读《申报公告》全文,严格按照公告的各项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要求与规定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请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4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9.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流程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2019)),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194103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联系人:郝琦

内线:8985       外线:81838985

QQ: 8787729      手机:15961716816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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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