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桥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及太湖校区9号学生公寓等区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ZB-201901-002)招标答疑

发布者:谢景权发布时间:2019-01-24浏览次数:1153

报名单位领取中桥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及太湖校区9号学生公寓等区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ZB-201901-002招标文件后,对其中部分内容提出了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1、关于标段1,招标文件12页中指出:“3)校内场地、道路及建筑物公共区域的水电巡查监管(做好公共水电的抄表统计、巡查、处置,防止出现无人灯、无人水等浪费现象)和承担门窗、玻璃、家具、水龙头、水池、给排水管、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的小项目日常维修工作(单价500元以下),电路设施和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校方负责。”请问,这里说的单价500元以下,是指单个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下由物业公司承担吗?超过500元是由校方承担,可以这样理解吗?这里的电路设施和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以及维修的材料都是由校方负责,可以这样理解吗?请明确一下。

答:1)单价500元以下是指单次维修耗材在500元及以下的项目。2)因中桥校区有电工一名,故电类的维修由校方负责,但中标方有发现电类问题并报修的义务,如果报修不及时,校方有权处罚。

2、关于标段1,招标文件第13页中指出:“3)配合对保洁管理建筑物的外墙面、内墙面、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公用设备(电梯、公用上下水管道、照明、配电设备等)、楼宇周边公用设施(上下水管道、沟、渠等)和楼宇内的照明灯、电扇、开关、插座、门窗玻璃、锁、家具等使用状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综合管理部门报修。”在上一个问题,已经提到了门窗、玻璃、家具等由物业承担维修,而这里提到是向校方报修,请问一下,是分区域不同,而承担的责任不同,还是怎样理解,请明确一下。

答:任何维修都应上报,以便校方检查、监督和评价,如属合同规定的中标方维修范围外的项目,校方可另行组织维修。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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