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686

各部门(单位):

   “三月春风悄然至,陌上百花齐绽放”,清明节假期在即,是户外踏青的好时节,也是各种安全事件的多发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

2、放假前,各部门应对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宿舍、食堂、其他重要安全防范部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安全检查。

3、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活动,提醒学生在回家和返校、外出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和个人物品携带的安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外出游玩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的,要严格执行审批和备案制度。 强调“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4、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存放电脑和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管理要落实到人。

5、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床上充电等,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及时整改。

6、建议勿乘坐非法载客的社会车辆,增强保护意识。

7、各部门人员在离校前,要关掉所有的电器设施、设备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确保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8、后勤处要重点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烹饪关、餐具卫生关,确保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9、校园内各商业网点在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10、后勤处、基建处要对校内施工单位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筑工地的施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落实安全生产。

11、假期结束前,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注意及时掌握回家学生的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沟通信息,掌握情况,防止学校与家长对学生行踪两头失控。后勤宿管办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排查晚归、夜不归宿同学。

12、清明节期间,学校各类值班人员和各点安全执勤管理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值班准时到位,各点人员外出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检查巡视到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相互交接明确。

13、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防止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和宿舍区。

14、放假期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院系领导、学生处、保卫处、院办报告,按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

保卫(部)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