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锡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360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表彰无锡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市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推荐表彰对象应当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践行党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出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自觉服务于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效,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明显,党建工作特色亮点鲜明。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推荐范围: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是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以是党支部。

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是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党建工作考核优秀的党组织。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以及2016年以来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这次不再推荐。

三、工作程序

1.逐级推荐。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要对照推荐条件,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2.名额分配。原则上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

3.考察公示。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4.研究上报。学校党委根据推荐、公示等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本部门的需报送对象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

推荐对象与推荐省高校“两优一先”对象相同的或推荐对象不在本级党组织的,只需报党员姓名、党组织名称。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19年5月22日前报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zuzb@wxit.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