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首批产业教授(兼职)选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艳发布时间:2019-05-24浏览次数:327

各有关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校级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现将产业教授选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教授推荐名额

机械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可推荐2-3人,其他专业学院可推荐1-2人。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条件参考《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78号)(见附件1)。

从省内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含文化、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担任学校产业教授。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

1. 选聘条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匠;省、市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大中型外企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对国家级人才且身体健康的,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19491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选优先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并被企业实际应用,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

2)近五年,参加过所在企业与高校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

3)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技术技能,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4)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题;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6)在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主持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并取得一定成效;

7)积极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工艺。

三、选聘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请各个专业学院填写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依据所设岗位进行产业教授申报和推荐。6月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附件2)、《学校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3)、《学校产业教授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和附件4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 评审认定。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批准公示后,确定产业教授名单。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学校选聘推荐的江苏省产业教授人选,将优先从校级产业教授中产生。

2、学校颁发学校产业教授聘书,并与产业教授签订聘用三方协议。

3、产业教授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导师身份指导年轻教师或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每年至少参与合作院校教研活动4次,每年为合作院校作讲座不少于1次;

(2)推动所在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3)推动所在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人事处联系人:张智;电话:8865。

 

 

人事处

20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