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远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2134

各部门(单位):  

2020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确保校园安全与疫情防控两不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应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防火防盗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等。

2、放假前,各部门应对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以及其他重要安全防范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安全检查。 

3、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活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4、各二级学院要教育提醒学生假期非必要不离校、不离锡,尽可能不跨省出行。确需离校的务必要履行网上请假程序,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办理学生请假申请学生进出校门时配合门岗核验请假审批手续,具体详见学生处通知。

5、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存放电脑和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管理要落实到人。离校前,要关掉所有的电器设施、设备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确保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6、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学校电动车管理规定,严禁在所有建筑物内(包括楼梯走道、地下室等)停放电动车及给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与充电。

7、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床上对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进行充电,更加严禁在无人看管时对以上物品在宿舍长时间充电,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及时整改。 

8、 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学生出行时切勿乘坐非法载客的社会车辆,增强保护意识,同时疫情期间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9、后勤处要重点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烹饪关、餐具卫生关,确保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10、校园内各商业网点在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11、后勤处、基建处要对校内施工单位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筑工地的施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落实安全生产与施工人员疫情防控。 

12、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期间的门岗管理制度,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宿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要求,严控宿舍大门关。

13、 假期间,有对外培训、考试、重大会议等校内大型活动的职能部门提前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做好预约工作,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

14、放假期间,学校各类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值班准时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检查巡视到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相互交接明确。发生涉校疫情及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党(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报告,并按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838853。

 

  

保卫部(处)

 2020年922